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连日来,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多次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单、释法说理、回应群众相关问题等方式,向群众们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引导广大辖区群众提高生态文明意识,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继续把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到检察履职全过程中,当好生态卫士,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