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工作总结
我院认真贯彻省院及分院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补短板、强基础、提素能为着力点,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突出林检特色,打造江源林检品牌。
一、工作基本情况
1.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8件9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件6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2件2人。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63件72人(上年结转11件18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1件42人,占比65.07%。现已起诉25件33人,不起诉28件29人(其中存疑不起诉1件1人,绝对不起诉1件1人,相对不起诉26件27人),公安机关撤案10件15人,未结6件6人,审结率90.77%,案—件比为1:1.25。改变公安机关定性1件,防错案1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人。共提前介入侦查机关办理案件48件,指导侦查50余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8件58人,适用率达96.72%;提出量刑建议21人(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18人,提出幅度刑量刑3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85.71%,律师见证率为100%。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1人,现已审查终结。开展两项监督工作10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其中制度漏洞检察建议1份,综合治理检察建议4份,违法行为检察建议1份,诉讼监督检察建议1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2.努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民事执行违法案件5件,审判程序中存在程序违法事实案件5件,已全部制发检察建议且已回复整改。共调取湾沟森林公安分局四个派出所林业行政处罚卷宗400余册,审查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0件,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件,现已全部回复整改完毕。
3.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5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8件,均为破坏环境资源型案件线索,现已全部提请移送长春林区分院审查办理。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已回复并整改完毕。
4.努力做实刑事执行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办理财产刑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接待群众来访5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控告申诉案件1件,办理柴某某涉嫌脱逃案件,向三岔子森林公安分局发出检察建议2份。疫情期间,督促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室内定期消毒等,保障在押人员人身权利。依法办结长春林区分院交办的涉及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
5.努力做足电子化检察工作。共公开判决生效法律文书74份,法律文书公开率为100%。公开案件流程信息116件。共52个案件已制作电子卷宗,共计115卷,应制作率为100%。
二、亮点工作
(一)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党建促队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 纯洁政法队伍”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开展省院部署检察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整改效果。坚持“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月报告制度。
2.持续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充分考虑业务工作性质、工作额度复杂程度等因素,形成本地化业绩考评管理,进一步促进检察官依法办案、尽职履责、担当作为。
3.坚持抓好检察宣传工作。共撰写新闻稿件78篇,70余篇被省级媒体采用,其中8条经中央、省级等多家媒体转发。通过改编《生僻字》歌曲的方法,宣传介绍检察职能,先后得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等多家媒体转发,新媒体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4.全力推进检务科学管理水平。完善制度机制,修订《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公文处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对重大决策部署实行跟踪督办。自筹资金全面落实档案数字化及检察专网安全保密风险评估工作,保障检察业务办理有序进行。
(二)主动深入林区,扎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
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开展进林场、入村屯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材料1700余份。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报道被省级媒体转载报道,收到良好效果。开展线上“青春无毒,健康生活”主题禁毒月、“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等主题宣传活动,以新颖搞笑的方式制作宣传视频,讲解常见毒品的种类以及毒品的危害,发送到辖区内学校让学生们观看学习。
2.我院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着力保障林区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安居乐业,特别聚焦涉疫案件,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疫情期间,主动开展“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野生动物案件7件7人,决定逮捕4人,审查起诉7件7人,有罪判决率达100%。监督撤案3件8人,提前介入指导侦查案件9件,依法监督销毁野生动物478只。
3.积极开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共建和谐生态林区”公益诉讼宣传活动,检察干警深入村屯、林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公益诉讼相关知识,法律地位和职能任务,解答群众疑问,为守护“山更绿、天更蓝、水更清、雪更白”的林区美好家园做出积极努力。
4.积极推进案件公开听证会制度。召开5件5人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主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的意见和理由进行阐述。5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均认罪认罚,且交纳了复绿补种保证金,得到林业局的谅解。公开听证会的召开,促进了司法公正透明,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展示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的决心和态度。
5.积极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通过深入辖区宣讲、检察开放日等各种形式,宣讲法治精神,宣传检察职能、宣传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厚植检察根基。同时,举办“‘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律保障。
三、存在问题
一是各项检察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二是缺乏创新意识。行政执法案件单一,案件线索来源匮乏。三是林区检察院所管辖的社会面窄,人口少,行政执法单一,涉及到的案件种类也单一,林区行政公益诉讼业务空间狭窄,案件线索来源匮乏。四是办案力量薄弱。
四、2021年工作打算
第一,要握紧法律监督的拳头。积极开展未检公益诉讼工作,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再落实;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推进公开听证活动;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努力拓展案源。办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第二,要把牢从严治党的关口。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
第三,要释放智慧检务的活力。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检务科学管理水平,强化督办执行,持续推进落实督办工作。升级智慧检务建设,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