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召开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会议。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传达了《2023年吉林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2023年吉林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等文件及省检察院尹伊君检察长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讲话要求,总结了今年以来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进一步分析了工作形势和任务。
会议强调,作为林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上来,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不断发挥检察工作职能,以有力措施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常态化工作实效。
会议要求,要对照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要求,各部门全面落实好主体责任,充分结合职责分工,做好重点领域线索摸排、林区综合治理、办案团队建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常态化工作,以全面压实重点工作责任,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走深走实。
会议提出,要把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工作,特别要融入到辖区内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中来,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涉黑恶犯罪侵害,在全林区社会营造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