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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未”】 宪法宣传 与法同行
时间:2023-12-05  作者:  新闻来源:长春林区  【字号: | |

宪法,就在我们身边,与每一个未成年人息息相关。当我们出生时,宪法赋予了我们独立的人格权;当我们长大些时,宪法赋予了我们受教育的权利;当我们年满十八周岁时,宪法赋予了我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每年12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在宪法宣传周,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

活动主要以进校园法治宣讲、现场法律问题解答、开展座谈会、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为在校师生、来往群众讲解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发展历程、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等等,强调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倡导未成年人做宪法忠实的崇尚者、自觉的遵守者,坚定的捍卫者,将宪法理念贯穿到日常学习和生活中。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使我们每位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我们要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从小做尊法学法守法用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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