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落实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及全省检察长研讨班精神,聚焦林区检察机关主责主业,不断强化责任担当,以能动履职保护生态环境。近日,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法院,召开以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水平为主题的交流座谈会。
会上,就如何提升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能力,以司法合力更好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参会人员提出意见建议,并对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以来,案件办理过程中有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于环境资源案件办理的证据标准和量刑标准充分交流讨论。在座谈过程中,参会单位就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水平形成共识,一是强化司法服务担当,以司法保护合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二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土地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进一步统一和优化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工作流程。
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筑牢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发挥检察职能,坚持人民至上,维护好林区群众环境权益,积极参与辖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增进生态环境民生福祉,坚持服务大局,以更好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