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一周年宣传活动,更好服务于人民群众,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近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到湾沟林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活动现场,第三检察部干警向居民发放《条例》读本、悬挂宣传条幅,向居民宣传《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和内容;并就群众关心的信访渠道、处理流程和如何依法有序信访等问题,现场答疑解惑。
本次宣传活动旨在提升辖区内群众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能力水平,引导群众积极为党和国家发展献计献策,依法文明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依靠法律,营造化解矛盾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尽心尽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诉求,用心用情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