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部 部门主管:院领导、政治部主任张雅楠 机构职能:负责干部管理、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建设。
1.办公室 主任:隋兵 机构职能:办公室、行政装备、检察技术及信息技术、综合事务。
2.第一检察部 主任:杜吉宇 副主任:张斯雅 机构职能:普通刑事犯罪检察、未成年人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3.第二检察部 副主任:刘芸彤 机构职能: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4.第三检察部 副主任:赵 震 机构职能: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监所类检察、法律政策研究、案件管理、检务督查。
5.法警大队 大队长:耿海涛 机构职能:司法警察相关工作。